Governance & Collaboration

治理与合作规则

以项目职务、届次期限、统一窗口和明确授权,推动每项合作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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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sociation Rules

大会项目治理与合作规则

全部13条均设有固定编号和永久链接。本页为公开运行版1.1,修订发布日期为2026年8月21日。

适用说明

每届大会分别确认职务与任期

联盟可根据每届大会的筹备和运营需要组建项目团队,并设置第01条所列职务。每项职务均明确对应大会、届次、赛道或地区、工作内容以及起止时间,任期最迟于该届大会结束时届满。协会法人的法定职务与代表权限,依照法律和法人治理文件另行确认。

公开运行信息

公开运行版 1.1

修订发布日期:2026年8月21日。本公开版用于大会项目运行。作为协会内部规程的制定日和生效日,由有权法人机关依法作出的有效决议及其会议记录确认。

第01条

设置大会项目职务

联盟可根据每届大会的筹备与运营需要,设置大会会长、大会副会长、大会运营代表、大会运营总负责人、大会运营副总负责人、大会项目负责人、大会项目副负责人、大会运营委员长、大会运营副委员长、大会运营委员、大会秘书长、大会副秘书长、赛道负责人、地区负责人、对外合作负责人、项目经理、顾问以及联盟为该届大会确认的其他职务。每项职务均须注明对应大会、届次、赛道或地区、工作内容、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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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条

职务名称及旧称的使用

第01条所列名称是大会项目职务的标准名称。大会资料如沿用“大会项目代表理事”“大会项目代表理事长”“大会项目理事长”“大会项目副理事长”“大会项目常务理事”“大会项目执行理事”或“大会项目理事”等称呼,其性质仍限于该届大会的项目职务。对外展示时须同时标明大会全称、届次以及“大会运营项目职务”,并使用完整名称。“代表理事”“理事长”“理事”等简称不作单独对外使用,上述称呼本身不表示协会法人的理事、代表理事或其他法定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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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条

大会职务与协会法人职务分别确认

大会项目职务属于该届大会的工作分工。协会法人的职务、业务执行权限和代表权限,依据日本适用法律、现行法人登记事项证明书、协会章程、合法选任,以及有效的会员大会(社員総会)或理事会决议综合确认。对外使用大会职务时,应同时展示大会名称、届次、工作范围和任期,并在另行确认的权限范围内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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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条

对外合作与商业事务以正式授权书为依据

大会项目职务本身不包含代表协会进行对外谈判、签订合同、收付款项或作出商业承诺的权限。共同主催、联合举办、招商、签约、收付款、使用协会名义开展合作,以及约定下一年度或下一届大会等事项,均须事先依第13条确认正式授权书。

未履行联盟规定的授权程序,不作为联盟内部的正式批准。相关行为对外产生的法律效力及责任,依据适用法律、协会章程、有效决议、有关权限的对外表示以及具体事实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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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条

大会与合作事项统一进入联盟窗口

大会咨询、合作提案、共同主催、联合举办、招商、签约与付款事项,由联盟官方渠道统一接收、登记、分派和确认,形成清晰完整的项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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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条

在批准范围内管理资源与个人信息

会员、评委、选手、赞助商、学校、媒体、供应商及其他第三方的联系方式、照片、名单、引荐关系、方案、商务信息和合作机会,应按照联盟明确的使用目的、项目、地区、期限和访问范围处理。访问权限限于工作所需人员;复制、向第三方提供、私人使用及转用于其他业务,均按照本人同意、联盟批准和适用法律确认。项目结束后,相关资料按联盟指定方式返还、保存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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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条

一届大会对应一届任期,并明确起止时间

大会项目职务从个人任命记录或联盟正式确认文件所载日期开始生效,并在文件所载日期或该届大会正式结束之日中较早的日期届满。另行签发的授权书,依授权书载明的有效期限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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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条

跨届、跨地区与新赛道重新确认

下一年度、下一届、其他国家或地区、其他赛道及其他大会均作为新的项目重新确认。上一届项目职务及授权不自动延续,也不构成对新项目的合作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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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9条

任期届满后仅履行交接职责

大会结束后,该届团队应在联盟指定的时间和方式内,交接资料、账号、证件、款项、合作记录及后续事项。交接期间仅保留指定的交接义务,不包含对外谈判、签约、收付款、承诺下一届大会或代表联盟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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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条

依据记录进行业绩认定与电子表彰

大会结束后,国际评审员联盟可依据该届大会的正式项目记录和批准程序,向完成业绩者及有突出贡献者签发电子版荣誉凭证。电子表彰用于记录个人业绩,不作为协会法人职务、代表权限或持续性大会职务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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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条

适用顺序、解释与版本管理

本规则依照日本适用法律、协会章程及有效的法人机关决议进行解释、修订和运行;内容出现差异时,依次以适用法律、协会章程和有效决议为准。本公开版本身不设立、变更或终止协会法人的职务及代表权限。

公开版本记录版本号、修订发布日期及变更内容。作为协会内部规程的制定日、生效日和修订日,由有权法人机关依法作出的有效决议及会议记录确认,并采用与事实一致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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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条

区分法人权限、创始人的传达职责和大会项目职务

协会法人的业务执行、法人机关决策、持续管理及对外代表权限,由依据日本法律、现行法人登记事项证明书、协会章程、合法选任以及有效的会员大会(社員総会)或理事会决议具有权限的人员,在各自权限范围内行使。本公开版及大会职务名称均不扩大或限制法定权限。

创始人作为协会沿革、理念与国际网络的公共传达窗口,可以接收事项,并说明和传达协会已经正式确认、公开发布或形成正式书面记录的方针、通知与信息。“创始人”称号本身不产生法人决策、协会管理、业务执行、对外代表、签约、收付款或承诺权限。创始人如另行合法持有法人职务或取得第13条正式授权书,仅依据该独立的权限来源及其范围行使权限。

第01条大会项目职务和第02条所列旧称,其名称本身不产生管理协会、参与法人机关决策、执行协会业务、对外代表协会或作出约束协会之承诺的权限。依法需要登记的职务,以现行法人登记事项证明书为确认依据;业务执行与代表权限还须结合协会章程、有效决议及其他权限依据确认。

另行合法具有会员(社員)、理事、代表理事或其他身份者,其权利和权限来自该身份及有效治理文件。依第13条取得正式授权者,只能办理授权书明确记载的具体事项;该授权书不设立法人机关身份,也不授予一般性的管理、决策或代表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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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条

正式授权书的要件、核验与终止

本规则所称“正式授权书”,是指由一般社団法人国際審査員連盟以协会名义制作,并以独立纸质文件或可核验电子文件形式签发的授权书。

授权书应载明文件编号、签发日期、被授权人、授权事项、权限范围、适用地区或部门、有效期限、是否允许转授权、终止时的交接要求、签发人的法定身份、签名或可核验的电子签名或依有效程序加盖的协会印章,以及官方核验渠道。签发、变更、撤销和终止记录应予保存,并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文件真实性及当前状态。

一对一聊天、群聊、短信、电子邮件正文、语音消息、电话、个人转述、设想或个人承诺,不符合联盟规定的内部授权程序,也不能替代正式授权书。上述渠道可以用于传送正式文件,但消息正文自身不构成本条所称授权书。个别通信或交易可能产生的其他法律效力,依据适用法律和具体事实判断。

授权仅在授权书载明的事项、范围和期限内有效。具备签发权限者以正式书面文件作出变更或撤销时,自该文件记录的时间起适用变更后的内容。授权书不授予理事、代表理事或其他法人机关身份,也不授予一般性的协会管理、决策或代表权限。

本条固定链接

Official Rules

以清晰的职务、权限和任期保障合作

大会项目人员依照该届分工开展工作,对外合作与商业事项统一通过联盟官方渠道和正式文件确认。

联系协会

Official Contact

联盟官方联系

项目职务确认、规则确认、合作提案与大会事务,统一由联盟官方渠道受理。